全国哀悼日是当出现灾难性事件或重要人物逝世时,大多数国家可设立全国性的哀悼日来寄托哀思。在此期间内,通常国内所有的政府机构、驻外机构下半旗;停止公共娱乐活动;举行默哀仪式等。
中国历史上的全国哀悼日:毛主席和周总理在1976年逝世时,曾经设定过全国哀悼日;汶川地震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这一次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为普通国民设立的全国哀悼日。汶川地震相关新闻>>
2010年4月20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、国务院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青海玉树地震(4·14玉树地震)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10年4月21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,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2010年4月21日玉树地震全国哀悼日下半旗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。
哀悼日注意事项:
第一:三天哀悼日期间,着装要正式、肃穆,不要穿戴太时尚或者颜色鲜艳的衣服、鞋帽,女同志不要用鲜艳的口红眼影化彩装,不要佩戴时尚的首饰;
第二:工休的时候不许开音乐、不许打牌,不许打闹嬉戏;
第三:要注意维护公共场所的气氛,在街上行走的时候,不要三五成群的嘻闹;
第四:下班之后不要出入舞厅、卡拉OK厅、台球社,也不要在家里放歌曲,唱卡拉OK、举办朋友聚会;
第五:可以佩戴一些表示哀悼、追念的标志或饰品;
第六:对于初次举行全国哀悼日,有些百姓会不习惯、不重视,也不知道该怎么做,希望大家尽量在亲朋好友中传递这些信息,并随时纠正看到的不正确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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